蚌埠市人民政府蚌埠市人民檢察院關于印發建立“府檢聯動”工作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2-04-27 14:56 來源: 蚌埠市人民政府 瀏覽量: 【字體:   打印

各縣、區人民政府、檢察院,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蚌埠市人民政府 蚌埠市人民檢察院關于建立“府檢聯動”工作機制的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與市檢察院第一次聯席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蚌埠市人民政府          蚌埠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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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 蚌埠市人民檢察院

關于建立“府檢聯動”工作機制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和省委實施意見,全面加強政府與檢察院工作協調,深化行政與司法良性互動,促進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黨的絕對領導,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改作風、優環境、辦實事,推動高質量發展。認真落實市第十二次黨代會工作部署,發揮“府檢”各自職能優勢,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共享共商行政執法信息和檢察監督信息資源,防范化解矛盾風險,共同推進社會治理創新,共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檢察機關公正司法。

二、重點工作

(一)共同推進更高水平平安蚌埠建設。

1.捍衛國家安全。踐行總體國家安全觀,建立健全國家安全風險研判、防控協同、防范化解等工作協助機制。堅定維護國家政權安全和制度安全,合力依法打擊滲透、破壞、顛覆、分裂等危害國家安全違法犯罪。在整治電信網絡詐騙、提升互聯網監管執法能力方面加強合作。高度警惕意識形態領域違法犯罪,確保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懲處。深入落實市委防范化解重大風險“1+9+N”方案體系,全方位防控各領域重大風險。

2.保障經濟安全。加強經濟安全風險預警,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合力加大洗錢犯罪專項打擊力度。依法打擊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等擾亂企業生產經營和市場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合力維護市場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和安全。聚焦“三農”領域犯罪,合力維護糧食安全。依法打擊破壞水利、電力、油氣等重要基礎設施犯罪,共同保障能源安全。

3.維護社會安定。針對社會治安領域新情況、新風險,在懲治多發性犯罪、涉眾型犯罪、維護校園及周邊安全等領域深化合作。加強力量聯合、風險聯控,強化危害公共安全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依法合力打擊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

4.守護人民安寧。深化“鑄安”行動,加大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和檢察監督力度,協同開展安全生產領域安全問題、事故隱患的預防整治工作。積極參與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領域專項整治,合力防控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強化源頭治理和全過程監管,助力實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設攻堅行動和藥品質量安全強基工程。

(二)共同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5.服務保障創新驅動發展。加強檢察機關與其他司法、行政部門協作配合,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依法解決科技創新企業合理訴求,對涉及科技創新的民事、行政和執行監督案件認真審查,優先辦理。通過召開聯席會議等形式,對涉及科技創新的案件開展研討交流,統一執法司法尺度和標準。

6.服務保障新興產業發展。圍繞我市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高端裝備制造、生命健康、綠色食品、數字創意等六大新興產業發展,完善司法辦案中保護創新創業容錯機制,加強刑事偵查、審判活動和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措施的監督,依法審慎辦理涉新興產業企業案件,既留足發展空間,又堅守法治底線。

7.服務保障改革發展。依法合力打擊涉自貿試驗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市場要素聚集地刑事犯罪。檢察機關要加強與銀行、海關、稅務等部門的聯動合作,加大對資金流和商品流的監管力度,嚴厲懲治涉稅犯罪。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司法執法理念變革,積極落實服務“雙招雙引”、保障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工作舉措,為重大發展戰略實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8.服務保障綠色發展。大力推進生態環境治理和資源保護,依托“河長(林長、田長)+檢察長”工作機制,探索建立“圓桌會議”“定期通報”“聯動辦案”等協作機制,健全完善環境污染問題發現處理、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推動檢察公益訴訟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改革有效銜接。準確把握“雙碳”工作總體要求,探索構建“行政執法+檢察監督+企業轉型”新模式,助力碳達峰、碳中和。

(三)共同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9.平等保護各類企業合法權益。建立檢察機關與行政執法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合力打擊破壞市場經濟秩序、市場管理秩序和侵犯企業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依法懲治串通投標、商業賄賂、合同詐騙、非法經營等涉企經濟犯罪,平等保護國企民企、內資外資、大中小微企業合法權益。積極構建涉企案件治理新模式,對適用輕罪免責免罰等政策后,仍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暢通案件移送渠道,做到該懲處的依法懲處,該保護的依法保護。

10.共同營造寬容發展環境。堅持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認真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在司法辦案中綜合考慮涉案企業基本情況、涉案原因、悔罪表現。檢察機關應當認真評估逮捕、起訴、不起訴等決定對企業經營、員工權益、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必要時可邀請政府相關部門及社會各界參與研究論證。認真貫徹《社區矯正法》有關規定,建立涉企社區矯正對象依法行使經營權保障制度,共同推進涉企社區矯正對象外出簡化審批程序和方式,保障企業正常運轉。

11.探索開展企業合規管理。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等九部委《關于建立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的指導意見(試行)》,深入推進涉案企業合規改革,對適用不捕、不訴、認罪認罰從寬等措施的涉案企業及其責任人,要求其承諾并踐行可管控的整改措施,由行政機關與檢察機關共同開展監督管理,督促整改落實,達到合規經營。

(四)共同促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12.推進依法行政。深化“依法行政+檢察監督”社會治理新模式。檢察機關要加強行政違法監督,建立類案分析監督機制,對行政執法違法風險點進行提示預警。行政機關要積極配合檢察機關依法辦理行政違法監督案件,并將其納入法治政府建設考核。綜合運用抗訴、檢察建議、司法救助等措施,共同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加大對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的監督力度,對監督中發現的黨員涉嫌違犯黨紀或公職人員涉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的線索,依法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13.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優化12309檢察服務中心,積極與“12345”政務熱線聯系對接,持續落實“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制度,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做好信訪矛盾隱患大排查,聯合開展信訪回訪、滿意度調查等,推動重復信訪妥善化解和依法終結。優化司法辦案與矛盾化解協同機制,推進行政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有效銜接,常態化開展公開聽證,促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

14.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的決策部署,加強源頭預防和前端治理,構建齊抓共管的“大綜治”工作格局。扎實推進“雙提升”工作,善于運用檢察建議、公益訴訟等方式,為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營造優質的法治環境。

(五)共同加強民生領域法治保障。

15.推進民生公益保護。在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產、勞動保障等領域開展深度合作,建立行政執法與檢察監督協作聯動機制、共同組織開展專項行動,杜絕有案不立、以罰代刑和有案不移等現象。發現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開展公益訴訟。

16.推進普惠民生工程。用足民事、行政、刑事和社會信用懲戒等手段,妥善處理用工糾紛,從嚴懲處惡意欠薪。持續開展整治欠薪專項活動,探索建立服務保障農民工討薪長效機制。加大司法救助和社會援助工作力度,形成對社會弱勢群體的保護合力。

17.推進未成年人綜合保護。推動《預防未成年犯罪法》規定的教育矯治措施落實到位,落實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規定、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人員入職查詢制度,督促相關單位、人員積極履行報告義務。檢察機關會同政府有關部門建立完善違法犯罪信息庫,督促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執行從業禁止規定。發揮檢察職能依法嚴懲侵害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依法做好未成年人保護法律監督工作。持續加強“小樹苗”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品牌創建,通過“法治副校長”“法治進校園”等載體,強化未成年人綜合保護。

(六)共同提升全社會法治意識。

18.加強“八五”普法工作。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共同開展釋法說理、以案釋法。聯合搭建線上線下平臺,落實法治進企業、進社區、進機關、進校園、進軍營、進農村工作要求,注重多種形式聯合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在全社會營造崇尚法律的良好氛圍。

19.加強信息公開。大力推進政府行政執法信息公開,定期向社會公布行政訴訟及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檢察機關定期公布法律監督工作情況,拓展法律監督效果,為政府有關部門提供決策參考,促進行政機關規范、公開、公正、文明執法。

20.加強法治宣傳資源整合。聚力學法守法、用法護法,主動提供各項法律咨詢服務。開展年度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評選,加強法治文化建設,弘揚法治精神,明確法律風險和底線,增強公民守法意識,提升全民法律素養。提高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水平,共同推進法治社會建設。

三、落實機制

(一)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落實行刑銜接工作實施細則,建立完善行刑銜接工作協調機制,強化運用行刑銜接平臺,推進信息共享機制化、案情通報常態化、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序規范化,確保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壓實行政機關和檢察機關信息收集、上傳、分析和應用的主體責任,實現行政執法關鍵節點全過程監督。將行刑銜接工作納入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考核指標體系,適當提高分值權重。

(二)建立公共利益協同保護機制。強化行政機關與檢察機關的溝通協作,建立健全公益訴訟線索移送、信息共享、工作會商、聯合調研、配合取證、聯合執法、聯合督辦、專業支持等機制。行政機關要認真評估日常執法中發現的問題線索,對可能涉及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且屬于檢察機關管轄范圍的,應及時移交檢察機關作為公益訴訟案件線索處理。檢察機關要全面落實行政公益訴訟的訴前磋商機制,制定訴前磋商規范指引,推進訴前磋商常態化、規范化適用。行政機關要支持檢察機關開展行政公益訴訟,積極主動履行法定職責,認真做好檢察建議的落實和反饋工作。

(三)建立涉案企業合規工作保障協作機制。建立市級層面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及其管理委員會,出臺保障協作機制,建立企業合規監管專家人才庫。檢察機關可邀請相關行政機關派員參與第三方組織對涉案企業進行合規考察。對經考察后,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需要追究經濟和行政責任的企業,及時向有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并跟進落實。

(四)健全少捕慎訴慎押司法政策落實機制。檢察機關會同公安機關制定規范非羈押強制措施的指導意見,明確適用非羈押訴訟案件范圍和類型。健全羈押必要性審查工作常態化運行機制,強化精細化審查。探索“非羈押碼”等科技手段的應用,加強動態跟蹤監督,合力做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的后續監管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市政府和市檢察院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由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負責同志、市檢察院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成員單位由市檢察院、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商務外事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政府信訪局、市數據資源局、市工商聯等部門和單位。

(二)加強常態化溝通協調。對于聯席會議明確或會商確定的相關工作、重大案件處理和重大緊急事項,市政府和市檢察院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通過召開相關職能部門參加的通報會、協調會、座談會、研判會等形式,通報情況,會商工作,研究解決問題和推進工作的方式和路徑。

(三)清單化閉環式督促落實。每年確定不同專題,制定“府檢聯動”重點工作任務清單,細化工作安排和要求,明確責任單位和完成期限,形成清單化、閉環式工作落實機制。堅持問題和效果導向,聯席會議辦公室每年對各成員單位執行聯席會議決議或紀要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工作落實。

各縣、區可參照本實施方案,結合實際推動建立“府檢聯動”機制。

 

附件:12022年“府檢聯動”工作要點及任務分解表

2.市政府與市檢察院聯席會議組成人員名單


附件1

 

2022“府檢聯動”工作要點及

任務分解表

 

2022年“府檢聯動”工作總體要求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和省委實施意見,嚴格執行《蚌埠市人民政府 蚌埠市人民檢察院關于建立“府檢聯動”工作機制的實施方案》,充分發揮“府檢聯動”機制優勢,為推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檢察機關法律監督提供機制保障。重點抓好如下工作:

1化涉企法治服務保障措施。貫徹落實《中共安徽省委 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創建一流營商環境的意見》,加強對涉企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貫徹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強化信息互通、力量聯合,暢通案件線索移送渠道,繼續開展涉民企案件掛案清理和立案監督活動,及時糾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問題,堅決懲治侵犯企業家人身權、財產權等違法犯罪行為。(責任單位: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2深入推進涉案企業合規工作。建立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管理機制,解決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管人員、費用等問題,為企業合規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工作機制及其管理委員會,成立由各行政部門專用人員組成的第三方監管專業人才庫,由行政機關與檢察機關共同開展對涉案企業的持續監管。(責任單位:市檢察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工商聯)

3建立涉企社區矯正對象依法行使經營權保障制度。嚴格執行《社區矯正法》有關規定,推進涉企社區矯正對象外出簡化審批程序和方式,制定指導意見或工作指引,依法保障涉企社區矯正對象行使財產權和經營權,保障企業正常經營。(責任單位:市檢察院、市司法局)

4建立行刑銜接工作議事協調機構。成立市級行刑銜接工作領導小組或議事協調機制,明確工作職責,制定工作目標和任務清單,細化行刑銜接相關制度。(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檢察院)

5推進行刑銜接共享平臺建設使用。安徽省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監督平臺“行刑銜接”模塊建成后,及時啟用并推進數據錄入,強化兩法銜接平臺作用發揮。(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檢察院)

6加強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于健全完善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制定我市工作辦法,盡快實現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全覆蓋。依托刑事案件智能輔助辦案系統(206系統)建設應用,著力破解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辦案數據共享問題,拓寬監督線索來源渠道。(責任單位:市檢察院、市公安局)

7健全公益訴訟線索移送機制。制定線索移送工作規程或指引,探索建立行政執法信息數據共享、互聯互通,為開展公益訴訟配置或者開放行政執法查詢權限。行政機關認真評估日常執法中發現的問題線索,對可能涉及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且屬于檢察機關管轄范圍的,及時移交檢察機關作為公益訴訟案件線索處理。(責任單位:各成員單位)

8推進未成年人綜合保護。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是否報告”每案必查,加強對強制報告線索處置情況的跟蹤監督,建立落實情況倒查機制。檢察機關協同政府有關部門建立完善違法犯罪信息庫,與公安機關等溝通配合,規范涉未成年人案件社會調查工作。落實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人員入職查詢制度及執行從業禁止規定。(責任單位:市檢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9加強行政違法監督。檢察機關與相關行政機關會簽行政違法線索發現和移送工作機制,建立行政機關與檢察機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商討有關情況,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加強與相關行政機關溝通交流,通過走訪座談、執法數據調取、重點案件調閱等,開展“全面深化行政檢察監督依法護航民生民利”專項活動。(責任單位:各成員單位)

10加強和規范行政應訴工作。依法貫徹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杜絕“告官不見官”現象,加大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通報、督察、約談、考核等工作力度,確保出庭應訴率100%,構建行政機關和行政相對人平等交流溝通的法治平臺。(責任單位:各成員單位)

11健全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機制。正確處理通過抗訴、檢察建議等監督方式與運用其他措施促進爭議化解的關系,檢察機關主動同行政機關溝通協調,與市司法局共同搭建行政案件信息共享平臺,綜合運用領導包案、掛牌督辦、公開聽證、司法救助等手段,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推深做實“檢察藍”助力解決農民工討薪問題專項行動,扎實推進司法救助助力鄉村振興專項活動,檢察機關積極與鄉村振興、民政等部門協同配合,強化對農村地區重點人群的救助。(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數據資源管理局、市檢察院)

12加強依法行政共性問題研究。加強調查核實,針對房屋征收、土地執法、環境保護等行政執法矛盾集中領域,檢察機關與行政機關聯合開展專題調研,找準問題癥結,推動源頭治理。共同組織學習行政法律法規、司法解釋、指導性案例、相關工作指引等,通過檢察建議等法律監督方式,有效規范和引領行政執法工作,努力通過前端治理預防和減少行政爭議。(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檢察院)

13組織開展同堂培訓。以行政執法人員、行政應訴單位人員、聯席會議工作聯絡員、檢察官、政府法律顧問等為重點,互派人員參加崗位培訓和業務交流活動,全年至少開展2次同堂培訓活動。(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檢察院)

 

序號

重點工作事項

事項明細

責任單位

備注

1

細化涉企法治服務保障措施

貫徹落實《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創建一流營商環境的意見》,加強對涉企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貫徹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強化信息互通、力量聯合,暢通案件線索移送渠道,繼續開展涉民企案件掛案清理和立案監督活動,及時糾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問題,堅決懲治侵犯企業家人身權、財產權等違法犯罪行為。

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2

深入推進涉案企業合規工作

建立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管理機制,解決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管人員、費用等問題,為企業合規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工作機制及其管理委員會,成立由各行政部門專用人員組成的第三方監管專業人才庫,由行政機關與檢察機關共同開展對涉案企業的持續監管。

市檢察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工商業聯合會

 

3

建立涉企社區矯正對象依法行使經營權保障制度

嚴格執行《社區矯正法》有關規定,推進涉企社區矯正對象外出簡化審批程序和方式,制定指導意見或工作指引,依法保障涉企社區矯正對象行使財產權和經營權,保障企業正常經營。

市檢察院、市司法局

 

4

建立行刑銜接工作議事協調機構

成立市級行刑銜接工作領導小組或議事協調機制,明確工作職責,制定工作目標和任務清單,細化行刑銜接相關制度。

市司法局、市檢察院

 

5

推進行刑銜接共享平臺建設使用

安徽省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監督平臺“行刑銜接”模塊建成后,及時啟用并推進數據錄入,強化兩法銜接平臺作用發揮。

市司法局、市檢察院

 

6

加強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

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于健全完善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制定我市工作辦法,盡快實現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全覆蓋。依托刑事案件智能輔助辦案系統(206系統)建設應用,著力破解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辦案數據共享問題,拓寬監督線索來源渠道。

市檢察院、市公安局

 

7

健全公益訴訟線索移送機制

制定線索移送工作規程或指引,探索建立行政執法信息數據共享、互聯互通,為開展公益訴訟配置或者開放行政執法查詢權限。行政機關認真評估日常執法中發現的問題線索,對可能涉及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且屬于檢察機關管轄范圍的,及時移交檢察機關作為公益訴訟案件線索處理。

各成員單位

 

8

推進未成年人綜合保護

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是否報告每案必查,加強對強制報告線索處置情況的跟蹤監督,建立落實情況倒查機制。檢察機關協同政府有關部門建立完善違法犯罪信息庫,與公安機關等溝通配合,規范涉未成年人案件社會調查工作。落實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人員入職查詢制度及執行從業禁止規定。

市檢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9

加強行政違法監督

檢察機關與相關行政機關會簽行政違法線索發現和移送工作機制,建立行政機關與檢察機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商討有關情況,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加強與相關行政機關溝通交流,通過走訪座談、執法數據調取、重點案件調閱等,開展全面深化行政檢察監督依法護航民生民利專項活動。

各成員單位

 

10

加強和規范行政應訴工作

依法貫徹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杜絕告官不見官現象,加大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通報、督察、約談、考核等工作力度,確保出庭應訴率100%,構建行政機關和行政相對人平等交流溝通的法治平臺。

各成員單位

 

11

健全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機制

正確處理通過抗訴、檢察建議等監督方式與運用其他措施促進爭議化解的關系,檢察機關主動同行政機關溝通協調,與市司法局共同搭建行政案件信息共享平臺,綜合運用領導包案、掛牌督辦、公開聽證、司法救助等手段,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推深做實檢察藍助力解決農民工討薪問題專項行動,扎實推進司法救助助力鄉村振興專項活動,檢察機關積極與鄉村振興、民政等部門協同配合,強化對農村地區重點人群的救助。

市司法局、市數據資源管理局、市檢察院

 

12

加強依法行政共性問題研究

加強調查核實,針對房屋征收、土地執法、環境保護等行政執法矛盾集中領域,檢察機關與行政機關聯合開展專題調研,找準問題癥結,推動源頭治理。共同組織學習行政法律法規、司法解釋、指導性案例、相關工作指引等,通過檢察建議等法律監督方式,有效規范和引領行政執法工作,努力通過前端治理預防和減少行政爭議。

市司法局、市檢察院

 

13

組織開展同堂培訓

以行政執法人員、行政應訴單位人員、聯席會議工作聯絡員、檢察官、政府法律顧問等為重點,互派人員參加崗位培訓和業務交流活動,全年至少開展2次同堂培訓活動。

市司法局、市檢察院

 

 


附件2

 

市政府與市檢察院聯席會議組成人員名單

 

人:操龍燦  市政府市長

副召集人:聶    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張瑞華 市檢察院檢察長

    員:劉宗文  市政府秘書長

關禮林  市委副秘書長、市政府信訪局局長

徐行忠  市政府副秘書長

陳春霞 市檢察院副檢察長

    市教育局局長

    市科學技術局副局長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局長

陳克儉  市公安局副局長

劉雪潔  市民政局局長

  瑞 市司法局局長

林國立  市財政局局長

袁成文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李坤圣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袁永宏  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孫如斌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桑力剛  市商務和外事局局長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

顧曉峰  市應急管理局局長

張吉超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局長

吳頌祥  市數據資源管理局局長

丁慶喜  市工商業聯合會黨組書記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檢察院、市司法局,辦公室主任由陳春霞、馬瑞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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