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讀-市衛健委】《蚌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關懷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政策制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 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中發〔2021〕30號)“建立健全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要求和市政協“關于完善關愛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幫扶政策促進社會和諧發展”專題協商有關工作要求,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積極借鑒先進地區經驗做法,進一步加強我市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關懷工作。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提高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金發放標準,加大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力度,是黨和政府對計劃生育特殊家庭關懷、關注的重要體現,更好地緩解計劃生育特殊家庭面臨的實際困難,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保障計劃生育國策的落實。
三、起草過程
前期調研情況:2021年2月,市衛生健康委組織開展全市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現狀和幫扶調研工作,通過發放調查問卷,了解我市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的生存狀況、面臨的困難及需求。2021年5月—6月,市政協牽頭,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等單位組成的調研組先后在我市龍子湖區治淮街道、東升街道、蚌山區雪華鄉、固鎮縣和江西省景德鎮市、上饒市開展調研。
征求意見情況:2021年7月,根據政協蚌埠市委員會報送《關于完善關愛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幫扶政策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建議》的報告(蚌協〔2021〕8號),結合前期問卷調查和調研情況,市衛生健康委起草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關懷工作的通知》(初稿)。經商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相關部門意見,反復修改,形成了《通知》(征求意見稿)。2021年7月中旬,書面征求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醫保局及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修改意見,修改后形成《通知》(送審稿)。
合法性審查情況:2021年8月5日,市司法局對《通知》(送審稿)進行了合法性審查。2021年10月19日,市政府召開協調會,對《通知》(送審稿)修改完善。2022年4月報請市政府審核、印發。
四、工作目標
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視,維護好計劃生育家庭合法權益。二是工作中積極行動,完善特殊家庭幫扶政策。三是發揮政府職能作用,動員全社會力量廣泛參與。
五、主要內容
《通知》分3個部分,在第二部分明確經濟扶助、住房保障、養老服務、醫療服務、精神慰藉等五個方面13項具體幫扶措施。
(一)提高經濟扶助。一是提高了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2022年,納入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制度的子女死亡家庭和子女傷殘家庭成員扶助金每人每月提高150元,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人員扶助金每人每月增加50元。二是特別扶助金覆蓋面。將符合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制度條件、未滿49周歲的計劃生育子女傷殘家庭和子女死亡家庭納入特別扶助金發放范圍。
(二)落實住房保障。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在申請公租房、集體土地征遷補償安置等情況下,按要求落實相關住房保障政策。
(三)加強養老保障。一是在經濟上代繳養老保險、發放老年護理補貼;二是在生活上提供居家養老服務;三是在入住養老服務機構方面給予優先照料。
(四)提供醫療服務。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優待政策。在就醫時,享受就醫“綠色通道”服務、減免住院費用等優惠待遇。將計劃生育特殊家庭作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重點對象,由簽約醫生提供約定的健康服務。
(五)推進精神慰藉。建設“暖心家園”活動場所,為計生特殊家庭建設一個溫暖的“小家”, 健全精神慰藉、健康關懷、走訪慰問、志愿服務、保險保障等制度,切實服務計劃生育特殊家庭。
六、創新舉措
《通知》主要創新舉措體現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提高計劃生育特別扶助金標準。自2022年至2025年,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特別扶助金動態調整和提高,可有效改善這部分家庭生活狀況。
二是擴大特別扶助金覆蓋面。借鑒江西省做法,將女方未滿49周歲的計劃生育子女傷殘家庭和子女死亡家庭納入特別扶助金發放范圍。
三是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府代繳最低額度。縣區政府(管委會)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成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代繳費用由過去實際執行的100元提高到不低于2000元,更加符合現階段經濟社會發展水平。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關懷工作,是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基本要求,是建設誠信政府的基本要求,幫扶工作涉及多個部門,要認真落實全市幫扶政策,妥善解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這一政治性任務。
二是落實資金保障。過去,我市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處于全省最低方陣,此次提高標準將有利于改善我市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生活狀況,建立與本地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扶助金動態調整機制。
三是營造全社會幫扶氛圍。堅持“政府主導,部門配合,社會參與,政策推動,統籌協調”的長效工作機制,充分調動社會力量,讓社會各界更多關注和參與扶助關懷工作,維護好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穩定環境。
解讀機關:蚌埠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
解讀人:鄭君
政策咨詢服務電話:0552-313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