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解讀】張峰主任解讀《關于加強重點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單位履約管理的通知(試行)》
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中心《關于加強重點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單位履約管理的通知(試行)》(蚌重〔2022〕49號)已正式印發,中心黨組書記、主任張峰對《關于加強重點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單位履約管理的通知(試行)》(以下簡稱“通知”)進行詳細解讀如下:
問:《通知》在哪種背景下出臺的?
答:為加強市重點工程項目造價咨詢質量管理工作,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建設工程造價,保障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避免因造價咨詢質量不高造成商務糾紛、價格爭議、工期拖延等問題。并商請市住建和公共資源交易主管部門同意,出臺了《關于加強重點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單位履約管理的通知(試行)》。
問:《通知》制定的意義是什么?
該通知的出臺,進一步完善了造價咨詢質量管理工作,同時督促各造價咨詢單位認真履約,合理有效的控制建設資金,節約工程成本,全面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避免各種糾紛與爭議導致的工期延誤,確保項目安全、優質、高效建成投用。
問:《通知》出臺經歷了哪些過程?
答:文件結合項目管理實際以及有關單位的經驗做法,起草了征求意見稿,組織中心各業務科室、部門與領導多次認真討論和研究,同時征求市住建和公共資源交易主管部門意見,進一步對征求意見稿進行修改和完善,形成本《通知》。
問:《通知》的主要內容?
答:對參與市重點工程中心項目的造價咨詢單位,主要對造價咨詢人員履職情況、成果文件質量、是否按期限完成等履約內容進行評價。
對履約好的單位給予通報表揚,除按合同約定給予獎勵外,提請市住建和公共資源交易主管部門給予信用加分。自通報之日起一年內參加市重點工程中心項目投標的,給予技術標對應分值1%~3%權重的加分,或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推薦。
對履約差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除按合同約定給予相應處罰外,提請市住建和公共資源交易主管部門給予信用減分,并依據《安徽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條例》提請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理。自通報之日起一年內原則上不接受參加市重點工程中心項目投標。
解讀科室:工程技術科
解讀聯系人:牟科長
聯系電話:2069163